本站讯 2022年7月1日,新疆自治区水利厅组织编制的《大中型灌区信息化建设指南》(DB 65/T 4502—2022)地方标准由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正式实施。
新疆大中型灌区信息化建设工作起步较晚,各地各灌区长期以来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多处于摸索探索阶段,普遍存在兼容性差、数据共享传输共享难的问题。随着国家对灌区信息化发展的重视和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的加快实施,迫切需要结合自治区灌区特色,自上而下的制定一套适合新疆地方特点和大中型灌区发展实际的信息化建设的技术规范,指导全疆大中型灌区信息化建设。
为解决新疆大中型灌区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2020年12月,自治区水利厅农牧水利水电处组织新疆水科院、中国水科院与国内相关技术公司讨论开展了新疆信息化地方标准制定筹备工作。2021年6月18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开展《大中型灌区信息化建设指南》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
标准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智慧水利的指导意见和智慧水利总体方案的通知》(水信息﹝2019﹞220号)的总体要求和《智慧水利总体方案》提出的技术要求,规定了大中型灌区信息化建设的术语和定义、缩略语、总则、建设要求、建设内容、技术要求、系统运行维护的要求。适用于指导大中型灌区信息化建设,其他农田水利工程信息化建设可参照执行。
标准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地州(市)水利(务)局、有关厅局、大学、流域管理机构、基层灌区管理单位的意见,充分了解、分析了新疆大中型灌区信息化工作的进展情况,结合新疆地方灌区的特点,保证了该地方标准在实际应用上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新疆《大中型灌区信息化建设指南》作为全国首个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信息化地方标准,针对新疆大中型灌区的信息化建设,规范了技术方案,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和专业性。标准的颁布实施将推动新疆大中型灌区信息化建设走向标准化、规范化,为提升灌区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水平、推进新疆灌区现代化进程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作者: 责编: 魏永静